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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澧县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第一中学属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学,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单位,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此次拟招聘高中教师14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满18周岁(1998年4月1日以前出生);
5.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到澧县一中文化楼二楼办公室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所读学校开具的专业、学历层次的证明公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证明和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
集中报名时间:3月19日8:00—17:00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县一中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3月19日集中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3.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体育、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为高中教材内容,其他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高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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