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1760
说 明
1.根据浙政发(2005)41号文件规定: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
2.“3+2”专业转入高职教育比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3.就读我院的初中毕业生,中职教育阶段享受免学费和困难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报名办法:初、高中毕业生可在网上报名,也可直接来院报名,经学院审核批准即可录取(我院系自主招生学校)。
校址: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七里畈)
K515、K525、34路公交车直达
网址:
电话:0579-82176000、82171188
传真:0579-82173828 邮编:3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