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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06-21 [手机版]
摘要:第二节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加快实施水利重点工程,加强湖泊、河流综合治理,提高防洪减灾排涝和抗旱能力以及供水保障能力。 一、提升防洪和抗旱能力 完善流域、区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减灾排涝能力。以阳新富河和


  第二节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加快实施水利重点工程,加强湖泊、河流综合治理,提高防洪减灾排涝和抗旱能力以及供水保障能力。
  一、提升防洪和抗旱能力
  完善流域、区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减灾排涝能力。以阳新富河和大冶湖为重点,加快实施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提升防洪基础设施抵御洪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抗旱减灾体系,健全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指挥调度体系。解决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干旱期粮食生产提供充足水源。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加强江河湖库堤坝、涵加固,预防洪水灾害,增强水库蓄水能力。
  二、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
  完善重点地区水资源配置格局,实施一批自来水网建设工程,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水源地保护设施,增强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实施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标准。加强黄石城区与大冶市饮用水源的衔接,保证城市应急备用供水水源。
  三、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阳新县洋港项目区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枫林石田古驿等3个民营水保项目,对铁山港小流域、西塞山区黄荆山流域等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对重点湖泊的综合治理力度,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黄石市重点水利建设工程
  防洪减灾工程:实施富水下游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推进大冶市、阳新县重要河流、黄石港区部分港渠、大冶湖通江口门段河道的综合整治,实施大冶市尹家湖、三里七湖、阳新县网湖湖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黄石新港“两湖”综合防洪及水旱灾害治理工程、黄石港区策湖大堤、大冶湖南岸堤路结合工程,实施阳新南河城市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改扩建大冶市山洪沟治理项目。
  节水工程:实施大冶市、阳新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大冶市和阳新县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以及阳新县节水减排工程。
  农村水利工程:实施大冶市200座、阳新县49座、西塞山区沿江3个中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实施大冶市334座重点山塘、阳新县450座大山塘、500座灌溉塘堰、西塞山区滨湖村2座塘堰、章山街办大型山塘、铁山区34座山塘、下陆区郭家湾等5座山塘清淤整治工程和堤防建设。实施大冶市农村河道整治项目,阳新县大德河、樟桥河等26条农村河道治理项目,西塞山区龙泉湖垦区治理项目。
  水生态整治工程:实施大冶湖与保安湖连通项目、大冶湖城区橡胶坝建设和阳新县王英水库库区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推进黄石江滩二期整治工程建设。
  
  第三节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节约优先、绿色低碳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能源供给方式多元化,构筑安全、清洁、高效、协调的能源保障体系,为黄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优化提升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风力发电、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力争“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利用量年均增长4.9%,到2020年折合267万吨标煤。支持利用公共建筑屋顶、企业厂房和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利用荒山荒坡、工矿废弃地、开山塘口以及低洼水域等建设地面光伏、渔光互补等项目。积极响应精准扶贫,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项目,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光伏发电总装机量达到49万千瓦。加快推进阳新、大冶及黄石沿江地区风力资源较为丰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规模化集中开发利用风电,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风电项目发电总装机量达到26万千瓦。积极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能源化综合高效利用,稳步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大力推广生物质发电,加快探明和开采利用地热能。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关停黄石境内的煤矿。以长江经济带为契机,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加强与煤炭资源大省合作,引入优质煤炭,确保煤炭供应。
  二、加强电源和电网建设
  稳妥有序发展火电电源项目。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现输电网与配电网、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当新增110千伏变电站布点,不再发展35千伏电网。进一步完善现代中低压配电网,全面消除农村配电网和供电“卡口”和“低电压”问题,基本实现配网现代化。
  三、完善供气和供热设施
  支持川气东送、黄大线等气源的下游配套工程建设,争取更多的天然气资源量进入黄石市场。积极落实全市CNG、LNG相关站场的选址和用地,完善非管输天然气布局,促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在全市范围内的合理布局。到“十三五”末期,建成高压管线177.1公里、中压管线1232.9公里,年用气量达8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燃气气化率达到75%。加强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实施黄石港-下陆-铁山、环大冶湖及西塞山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实现黄石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
  黄石市重点能源建设工程
  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推进阳新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推进胡家湾矿区遗址地热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大冶区域内刘仁八力诺、铁山英利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阳新枫林、黄颖口、三溪镇光伏发电前期工作。实现中广核阳新富池、湖北能源集团阳新筠山风力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积极开展阳新县王英镇和大冶大王山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电源建设工程:争取实施阳新县境内2×660MW+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燃煤接卸港口。
  电网建设工程:建设改造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以500千伏磁湖变电站、大冶变电站、西塞电厂、黄石电厂为中心的220千伏放射与单环网相结合的骨干输电网架。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黄金山工业园天然气管网、大冶市次高压输气管道、黄大线接收门站及气源管线建设;加快西塞工业园、新港(物流)工业园、大冶城区、灵成工业园、罗桥工业区内及环大冶湖区域中中压主干管道建设,完善老城区中压环网。新建(或改扩建)阳新川气东送接收门站及阳新经济开发区的高中压输配管网。
  供热基础设施工程:实施黄石港-下陆-铁山、环大冶湖以及西塞山区域供热工程。
  
  第四节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加强顶层设计,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和商务信息平台,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和运行。
  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和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开通宽带网国际出口,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加快光纤到户进程,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城区光纤覆盖率100%。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巩固和扩大“村村通信息”工程,推进公益wifi建设。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实施宽带速率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末,城市和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bps和20Mbps。大力推进以无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为核心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黄石打造成首个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推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到2020年,“三网融合”业务全面进入家庭,互联网电视、高清电视及IPTV业务普遍使用。
  二、构建智慧黄石政务体系
  利用“云计算”、“虚拟化”等先进技术,建立基础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领域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支撑性的信息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实现市级80%、县级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60%县区实现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建成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检索查询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办事服务为最终目的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作用,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三、打造社会公共信息平台
  以惠民便民为宗旨,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数字城管、环境保护等涉及国计民生领域的信息化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公共事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其他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交换。重点打造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市域卫生信息化系统。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市信息化教育装备水平。加快交通运输、水利、供水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加大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生态保护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力度,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加强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构建商务信息平台
  成立黄石市大数据局,以云计算、大数据、大物流等为重点,推进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数据整合,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中心,实现各种信息的共享与有效转换。加快发展交易、物流、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评估等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镇、村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和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功能中心,建设鄂东电子商务中心,重点在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一批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
  
  第七章加强文化建设
  彰显文明黄石新魅力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市民文明和科学素质,力争到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深化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我的价值观”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普及公民道德规范,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科学素质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和企事业单位培训体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广泛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好作品。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到2020年,全市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2%。
  二、形成良好社会文明风尚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城区(县、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传播行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推动学雷锋活动、文明志愿服务常态化。深入传承“包容、创新、唯实、自强”的黄石人文精神,为“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增添强大精神动力。
  
  第二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巩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一、完善文化服务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整合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拓展先进文化进祠堂活动,深入推进文化礼堂建设。制定县(市)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升“城市十分钟”、“农村十公里”公共文化服务圈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着力在理论武装、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方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黄石”。扶持文学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推出1—2个具备国家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黄石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加强文化艺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建设“文艺家之家”。推进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强化新媒体管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云视频等服务,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和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加大外宣和文化交流力度,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推动黄石文化走出去。加大对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行及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完成数学化档案馆建设,加快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
  三、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
  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服务单位法人治理机构改革,推行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和考核办法。深化新闻宣传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支持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发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第三节保护地域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工业文化、青铜文化、红色文化,大力弘扬黄石文化蕴含的城市精神,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城市文化价值,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保护利用物质文化遗产
  修改完善《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将黄石工业遗产保护纳入立法项目,颁布实施《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发工业考古旅游、传统古村落古民居休闲文化体验等文化旅游专线,创建国内工业旅游示范区。积极争取将黄石工业遗产申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提高黄石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黄石历史文化遗存及人文资源的深度挖掘与推介宣传,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乡,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的经费、人才和制度保障机制,探索创新数字化馆藏、节庆展演、旅游开发、主题公园、生产性保护等保护模式。加强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端午节·西塞神舟会”文化价值的研究和利用,实施西塞山道士袱古镇项目。整合公办组织和民间组织力量,对阳新采茶戏、阳新布贴画、大冶尹解元石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支持阳新“三月三”庙会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挖掘整理历史典故、名人、传说、民俗等资源,形成黄石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文化形象、整体品牌和精神内涵。
  
  第四节培育发展文化产业
  提升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一、提升发展传统文化产业
  重点扶植信息网络业、休闲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文化产业发展,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进专业文化演艺企业,整合市级国有演艺资源资产,组建鄂东演艺集团,打造龙头文化企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推进以黄石日报新媒体为主体的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把黄石日报传媒集团、黄石广播电视台打造成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现代传媒集团。突出地域特色,大力推进殷祖古建、大冶汉绣等非物质文化产业化发展。
  二、培育新兴文化业态
  建立健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工业、建筑、会展、商贸、休闲等行业融合,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艺创作、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旅游、文博会展、动漫设计、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产业,建设区域文化创新基地,打造鄂东“创意之都”。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建设一批文化创新园区(基地),培育申报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6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巩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建立协调有序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演出市场监督管理力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文化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黄石市重点文化建设工程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成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黄石经济开发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规划建设市博物馆新馆、美术馆、音乐厅、图书城和科技综合馆,建设阳新县“三馆一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城市建设展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
  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村级文化礼堂建设,到2017年实现文化礼堂覆盖所有行政村。以乡镇和村(社区)为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与展示利用、铜绿山考古遗址公园、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修缮、西塞神舟会民俗馆和铜绿山古矿遗址博物馆、阳新古民居修复保护、龙港红军街等工程建设,建成中国水泥博物馆。
  文化产业开发工程:实施黄石广电文化创意与服务中心、黄石日报数字化立体传播服务体系、东楚传媒文化产业园、大冶青铜文化产业园、铁山铁城文化园等项目,建设黄石文化老街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
  
  第八章坚持生态立市
  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
  坚持生态立市、生态惠民,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黄石。
  
  第一节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强化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大力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推动节能降耗常态化。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重点发展新能源。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推行能效领跑者、节能量交易、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建设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管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到2020年,确保全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3412公顷以内。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格执行项目用地准入制度,鼓励工业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确保单位GDP地耗年均下降7.0%。
  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建立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到2020年,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严控无序调水和人造水景工程。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及先进的节水灌溉制度和农田沟渠整治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四、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创建“全国绿色矿山示范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开采管理,深化矿权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矿权管理体制由内部挖潜向整合增效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贫矿尾矿资源及共生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全面实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推进黄石工矿废弃地综合利用试验区建设,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2.32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任务。
  
  第二节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形成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钢铁、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工业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构建生态有机的绿色农业体系。推动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构建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体系。依托生态优势发展园林绿化、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产业。
  二、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推行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改造,促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完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循环型农业体系,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到2020年,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设施渔业养殖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三、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工业废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四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支持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到2020年,构建起先进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55%。
  黄石市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实施废润滑油再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项目、黄石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机肥料及酒糟衍生品,循环利用废水及沼气项目。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大冶有色“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非金属产业园。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黄石市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项目建设。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实施自动化智能输送装备生产线再制造项目。
  产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实施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系统工程。
  四、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科学、合理地界定与协调各方的责任与利益,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基地空间置换等改革措施,探索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逐步推行按污染程度分档分类计费。
  
  第三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与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城市。
  一、推进污染减排与防治
  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源头控制、全过程管理,加强水、大气、噪声、土壤、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水污染防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调整和充实水源保护区,修订水源保护规划。加强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加强对集中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继续推进磁湖、大冶湖、保安湖、网湖、富河、仙岛湖等重点湖泊、水库、河流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防治长江黄石段水污染。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重点湖泊不再作为纳污水体。争取到2020年,主要水体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全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PM10、PM2.5等污染物的监控,推进高污染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零增长,比重降低到50%以下。强化城乡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工地、道路、裸露地面、堆场和砂石开采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和焚烧污染的整治和监管,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噪声污染防治。完成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域调整、重点噪声污染源的确定。落实建设项目环评降噪措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区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使用高噪音设备的音量及播放时间,限期治理噪声超标企业,淘汰高噪声落后工艺设备,加强固定源噪声治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噪声治理,大力推进交通道路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优先保护耕地,重点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与评估。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大冶有色周边、陈贵、金湖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问责制,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发布。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含油、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的工业污泥的处置。推进尾矿安全、环保存放,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大力推进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率达到100%。
  辐射、放射环境安全管理。实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优化电磁辐射设施及设备的整体布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电磁辐射区域管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性辐射、放射事故的能力。实行放射源管理与转移备案制度、退役源申报制度,建立完善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运系统。
  二、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巩固和深化“五边三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格生态空间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努力把网湖建设成国家湿地保护区,磁湖建成国家湿地公园,黄荆山七峰山建成国家森林公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退养还滩、还湖。全面实施“城市背景墙”治理工程,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实现市域开山塘口治理全覆盖。积极争取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加强大冶湖、网湖、保安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实现重点湖泊主体水质明显改善。加强森林防火,严厉打击纵火行为。加强病虫害防治管护工作、生物安全管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开展农村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三、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加强监管,高效利用沿江岸线资源和腹地资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乱建码头、设施及占用港口岸线、违法经营等行为,关停沿江所有非法码头,对长江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合法码头进行整治搬迁。加强对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推进黄石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五水共治”工程,防治长江水污染,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黄石市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水环境治理工程:推进黄石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建设项目,实施环保安湖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尹家湖、三里七湖、红星湖综合治理工程、阳新县南门河污水治理项目、磁湖清淤及江湖连通工程、大冶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项目、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工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程,城市公交车辆油改气项目工程。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继续实施在市区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在各县(市)建设具有冷藏设备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项目。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大冶有色周边污染区域环保避险、大冶市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推进阳新县35平方公里矿山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饮用水源安全工程:实施大冶市杨桥水库、保安湖、阳新县王英水库、张桥河、富池镇长江水源地等水源地保护工程。
  矿区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推进灵乡、金山店镇铁矿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黄石、大冶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三期)、铁山-还地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阳新县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长乐山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景观建设工程:建成湖北省首届园博会园博园,推进江滩公园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三园一道”。
  
  第四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监测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低碳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分配初始碳排放额。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二、增加碳汇能力
  大力实施“绿满黄石”行动,全力推进城市绿化、宜林荒山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到“十三五”末,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按照城区、城郊、村镇绿化“三位一体”,经济林、生态林、景观林“三林共建”,路网、水网、农田林网“三网融合”,点、线、面“三维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效合一”的要求,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乡村风景区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提高沿路、沿水、沿山绿化覆盖率。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严禁移植大树、古树、非本地树种进城。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推进“一轴、六带、九景区”市域生态绿地系统建设,完善城市公园湿地系统布局,到“十三五”末,人均公园湿地达到10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精心举办首届省级园博园,坚持每年举办一届园博会。
  三、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农业、水资源、生态系统、人类健康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加快适应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选育抗逆性强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开展气候变化地方环境与健康行动研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防御极端天气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预防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开展空中云水资源时空分布及其演变的定量监测评估,提升空中云水资源利用率,提高防御、减轻和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开展适应气候变化重点示范区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五节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按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要求,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引领,全方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治理、建设、管理、考核、追究等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一、强化生态文明考核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绿色发展指标,提高绿色考评权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重大事件问责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和联合环境执法机制。
  二、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对重大规划和发展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建立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以及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警察机构建设,强化环保司法联动机制,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态资源有偿制度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研究设立市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交易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和培育碳排放权、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开展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抵押融资和减排项目贷款融资业务试点工作。
  四、推动形成良好生态文明社会风尚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实现全社会生态自觉。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示范基地,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作品。坚持每年由一个县(市)区举办一届市级园林博览会,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市民环境意识,引导市民树立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环保设施布局建设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第九章加强交流合作
  构筑沿江开放新高地
  抢抓国家“一路一带”、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以港口开发为龙头,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全面深化对内对外开放,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打造内陆沿江开放高地和湖北东向开放桥头堡。
  
  第一节加快沿江开放开发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进黄石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打造对外交流合作的开放带、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鄂东皖西赣北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建设全省沿江经济新增长极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一、推进港区建设
  加快黄石新港建设,带动产业和城市发展,推动黄石新港与保税物流中心、大冶湖生态新区、西塞山滨江新区、阳新滨江新区、黄石港工业园联动发展,加强与武汉港分工协作,加快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亿吨大港”、长江中游现代物流和外贸中转型枢纽港,打造长江中游新兴产业走廊和全省沿江经济新增长极。重点发展港口物流、现代商贸、休闲旅游、高新技术、特色机械制造等产业。统筹推进沿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互联和产业协作配套,加强沿江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港区城一体,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打造港口城市。推进沿江公路、货运仓储、货运专线、专用管网建设,打造公铁水一体化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二、加强口岸建设
  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推动口岸和沿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升级,主动对接武汉自贸区,全面融入长江大通关体系。加强电子口岸、口岸监管平台和大通关建设,整合口岸新区和保税物流中心资源,构建大物流、大通关体系,实现区港联动。加强与沿江、沿海口岸通关协作,促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便利通关改革,建立和完善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电子监管等制度和措施。积极申报黄石港水运口岸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到2020年,黄石口岸进出口货运量达到211万吨,年均增长10%。加快完善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和口岸通关、金融结算、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体系,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开展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将黄石纳入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
  三、加快园区开发
  以园区提档升级为重点,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强化园区招商引资,使园区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产业转型的重要平台、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20年,全市8家开发区(工业园)实现生产总值1700亿元,每个园区形成2-3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规模效益明显的主导产业。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工业园、开发区扩区、调区,扩大园区规划面积,拓展园区发展空间。抢抓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加强园区对外协作,探索以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武汉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实现联动发展、互利共赢。推进园区土地清理整顿,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园区“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优化园区投资环境。
  
  第二节发展开放型经济
  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引进来”与“走出去”步伐,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积极扩大对外投资,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成为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支撑。
  一、持续推进产业链招商
  着眼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产业链招商,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到位内资年均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持续推进产业链招商,完善产业链招商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引导主导产业链延伸,积极开拓新产业、新业态,突出抓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产业链招商,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产业链发展基金,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着力形成一批新、优、绿色且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能。创新以商招商、合作招商、专题招商、节会招商等方式,瞄准国际、国内企业500强,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产业链配套的重大产业项目。搭建央企、省企合作平台,加大与央企、省企合作力度,积极融入央企、省企产业链,吸引更多的央企、省企区域总部、生产中心和营销中心落户黄石。注重引资和引智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加强招商人才队伍建设。
  二、推进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以提升外贸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优化贸易方式和出口结构,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加强营销和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竞争力,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加快钢铁、纺织服装等八大出口基地产业群建设,推进新兴产业领取区与出口基地一体化建设,创建省级、国家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支持重点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到海外注册商标,参与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培育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外贸出口企业和外贸代理公司,促进外贸流失企业回归。到2020年,全市出口过1亿美元、5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达到5家、10家和20家。支持企业开拓印度、拉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积极发展以软件外包、生物医药研发、电子商务等服务外包为重点的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比重。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大冶市申报“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能源产品、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
  三、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推进黄石制造、黄石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我市优质富余产能向外转移。引导我市钢铁、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对接国际市场和资源,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物流链,全面提升黄石国际竞争力。支持新冶钢、有色、华新、东贝等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优化全球市场布局,建设境外加工基地,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成为集境内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跨国集团公司。支持十五冶等建筑业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工程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我市设备和材料出口的大型国际工程项目,探索BOT、BOO、BOOT等承包建设方式,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竞争力。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对外劳务选招、培训、输出、跟踪服务和管理一条龙运行机制,力争全市外派劳务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创新开放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优化投资贸易环境,争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建立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划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专业化、国际化、外商投资促进机制。以优化行政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为重点,提升服务能级,降低投资经营成本,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五、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积极推进与国际、国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促进黄石全面对内对外开放,提高黄石对外影响力。加强与德国罗特威尔县、新西兰纳尔逊市、日本关市等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重点在经贸、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全国资源型城市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建立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扎实做好新疆阿拉山口市、西藏曲松县、三峡库区兴山县黄粮镇、恩施州利川市的对口支援工作,加强经贸文化往来,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节加强区域战略合作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增强对鄂东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特大城市。
  一、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
  深化与武汉全面对接,加快与武汉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黄石的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地位。按照依托武汉、接受辐射、分工协作的思路,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实现与武汉同城化发展,积极承接武汉城市功能转移,重点承接武汉的产业转移,实现与武汉的产业配套和错位发展。积极推动城市圈消除区域间体制障碍,建立城市圈合作联动机制,实行广泛的资源共享,促进圈内城市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区域市场、生态建设、服务体系等方面一体化发展。以铁山、还地桥、保安、金牛、金山店为主体,加快推进黄石的西部开发,打造对接武汉的光谷大道产业示范带。推进鄂东区域产业、科技、教育、金融、商贸、文化等领域合作,增强对鄂东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
  二、共建长江经济带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与沿江城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推进与上下游城市的规划、市场、产业对接,优化与沿江城市的产业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沿江铁路、高速公路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联动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打造沿江产业走廊、沿江综合运输体系。按照“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思路,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城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实现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着力打造鄂东皖西赣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九江—黄冈—黄石”省际毗邻城市组团合作发展,积极探索跨江、跨省合作新模式,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
  
  第十章增进人民福祉
  共建美好幸福新生活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平正义,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打造“幸福黄石”。
  
  第一节打赢扶贫攻坚战
  按照“精准扶贫、如期脱贫,产业富民、同步小康,市域一体、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分类推进民生扶贫、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确保大冶市2016年、阳新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两镇一区”2017年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建设精准扶贫示范带
  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四大精准扶贫示范带。实施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保护传统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六大重点工程,建设阳新县王英镇至大冶刘仁八镇316国道沿线老区库区精准扶贫示范带和美丽乡村展示带,打造成全省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示范工程。打造大冶湖生态新区“两镇一区”精准扶贫样板带和美丽乡村体验带,重点建设2个城镇带、5个中心集镇和2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积极打造“华中康谷”。加快推进集中连线贫困乡镇的生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建设阳新县枫林镇至排市镇生态农业精准扶贫示范带。以滨江工业园为龙头,通过新型工业化带动农民就业脱贫,建设阳新县白沙镇至富池镇扶贫示范带。
  二、提高精准扶贫实效
  实施民生扶贫。围绕“看是否改造土坯房、看是否改造好厨房和厕所、看致富能力和致富门路强不强、看就学就医养老有无保障”的“四看”标准,大力实施改房改厨改厕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贫困学生教育扶贫、卫生医疗救助和低保兜底工程,完成3354户、11404人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推进特困群体集中福利供养工作,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网络等问题,切实提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开展产业扶贫。培植、引导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到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数村一品、各乡一业”特色产业格局,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促进贫困劳力就近转移就业增收。推进旅游扶贫,通过举办园博会、节会、花会等,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充分发挥贫困库区村、革命老区村等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及其衍生产业,开辟贫困农民增收新途径。培育发展“互联网+农业”扶贫,完善电商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2018年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大部分贫困乡镇实现电商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扶贫,支持山区有条件的村、组、农户通过光伏产业增收脱贫。
  推进就业扶贫。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脱贫和稳定增收的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合格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每年培训转移就业1万人次以上。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全市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扶贫干部培训,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政策及服务期满后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三、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精准考核,保证工作实效。完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兼顾,分清贫困类型,找准致贫原因,提高扶贫实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特殊贫困人群,实现社会保障兜底。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建立阻断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激励社会力量帮扶投入机制,继续巩固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扶贫水平。大力倡导企业扶贫,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第二节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打造鄂东现代化教育中心,为黄石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力争到2020年,普及15年基础教育。
  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强化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强幼教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创建1-2个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强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化,建设10所以上优势明显的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打造鄂东职教园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形成具有黄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在黄高校发展,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有重要影响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建设特色化实践型大学,积极引进武汉和省外高水平大学来黄建设分校。积极扶持特殊教育,确保全市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育科研,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方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强化素质教育,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深化德育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心理健康、艺术审美教育、生态环境教育和国防教育。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在黄高校向应用型转型,主动适应地方产业转型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毕业生优先在黄石就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三、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各阶段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合作的育人新格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实行中职学校注册入学,落实阳光招生制度。全面深化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行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政府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区域教育发展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完善学生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管理制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黄石教育“云平台”和资源库,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遍提高师生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
  黄石市推进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工程: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加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新建或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社区建设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不少于3万个。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落实《黄石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分步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重点实施黄石中心城区、大冶城区、阳新城东新区等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缓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工程: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实施大冶实验高中迁址重建工程,完成黄石三中、有色一中、黄石六中、大冶六中等校园改造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图书馆、理化生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等功能室配备。
  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以鄂东职业教育集团为龙头,建设黄石市职教园区,实现产园一体、校企融合、前校后厂,提高职业教育集约化水平,集中力量建设5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10个省级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3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或品牌专业;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黄石教育信息数据中心、教育“云平台”和教育资源库。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实现100兆以上光纤接入,校园内(含教学点)网络环境覆盖率、教室多媒体设备配备率达100%,每所城区学校、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室和录播教室各1间。
  基础教育惠民工程:普及15年基础教育。2016年起,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免除高中学费,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第三节提升社会就业质量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和企业间自由流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维护职工和企业合作权益,启动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改革,形成具有黄石特色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二、拓宽社会就业渠道
  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和服务业就业比重。支持就业层次多、渠道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劳务派遣服务和管理。依托武汉城市圈劳务协作协议,积极开展地区间劳务交流和劳务协作,探索劳务协作新模式。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第四节稳步提升居民收入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缩小收入差距,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格局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二、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津贴补贴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三、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第五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以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衔接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
  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基本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到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实现全覆盖。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并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健全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搞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对接,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辅助,以社会捐助、慈善资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力度。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全面推进农村按标施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适时调整保障标准。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城乡全覆盖。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注重保护流浪未成年人。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督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
  三、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办好公办福利机构,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推进农村福利院改扩建工程,提升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使符合条件自愿集中供养率达100%。大力发展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福利事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专业服务机构。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的社会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实施、群众参与、专业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培育发展公益性和慈善类社会组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促进全市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抢抓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公租房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着力解决棚改被征收家庭的住房困难。完善众邦集团治理结构,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积极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房源参与的积极性,逐步改善城乡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到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逐步覆盖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新增城镇人口住房问题。
  
  第六节推进健康黄石建设
  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事业,拓展多元化、多样化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打造鄂东医疗服务中心。支持鄂东医疗集团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提升医疗、教学、科研等综合实力,打造国际品质医疗服务中心。鼓励城市二级公立医院调整职能,向小综合、大专科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医院采取分离改制、联合重组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鼓励社会资本到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兴建医疗机构,确保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7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域医疗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大冶市、阳新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让90%以上的疾病在县域内得到治疗解决。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A”标准建设、乡镇卫生院“四化”建设和村卫生室“五化”建设,力争2020年95%以上达标,打造“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健全养老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和床位,建设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实施“三个一工程”(每个居民有一张健康卡、一份健康档案和一名家庭医生),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高效、规范的健康服务制度。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癌症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二、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事业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发展体育事业,打造“运动之都”。加强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利用率高,覆盖市、县、乡、村(社区)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竞技运动引领带动全民健身,利用奥体中心、新国乒基地等场馆优势及品牌效应,积极争取承办好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举办好第十五届省运会和黄石市第十届运动会。培养和跟踪300名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向省和国家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45人以上。积极培育发展壮大体育产业,加强对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体育新兴产业的扶持,培育国际化的乒乓球学校,支持举办黄石体育用品博览会,推进体育彩票持续、健康发展。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发展体育组织,创新形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竞赛,举办好每年一届的“磁湖户外运动节”。关注青少年的体育需求,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益智活动。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严格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社会共治、信息化“五大保障体系”和覆盖全过程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监检联动机制。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打造全省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和设备配备,提高监管执法队伍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每年创建1—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个食品安全示范点。
  健康黄石建设工程
  “鄂东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建成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鄂东医疗集团制剂中心、市二医院职业病防治综合楼、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阳新县城东新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规划实施市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市中医院老年康复中心和市结核病防治医院搬迁等项目。
  基层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工程:建成20个“四化”达标乡镇(农场)卫生院、150个“五化”达标村卫生室、10个“甲A”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市疾病防控中心能力建设,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成市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大冶、阳新县精神病专科医院等公卫项目。
  智慧医疗工程:依托互联网技术,发展远程医疗。加强医院、医疗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成市、县两级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诊断治疗能力。
  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黄石奥体中心、大冶市奥林匹克公园,建成新国乒基地、南湖游泳馆、城区(开发区)全民健身中心,在各县(市)区新建或改造一批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广场,为全市农村所有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配建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环磁湖和大冶湖自行车赛道。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大冶、阳新县2个县(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标准化基层监管所建设工程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
  
  第七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注重家庭发展,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城市社区医疗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培育和发展爱心助老服务志愿组织。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农家大院或宗祠,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大力改善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设施条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以房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领域的应用示范社区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到75%以上。
  二、加强人口计生服务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家庭,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实施市人口健康信息惠民工程,强化对生育人群全程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三、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贯彻落实《黄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妇女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虐待儿童、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持,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综合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规划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支持县(市)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留守儿童服务中心。
  四、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辅具中心和残疾人文化中心,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普遍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加社会生活。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十一章推进依法治市
  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黄石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第一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发展
  不断健全民主协商制度,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社会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加强政党协商,不断规范政党协商形式,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人民协商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二节全面推进法治黄石建设
  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黄石、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一、加强地方立法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依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探索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本地立法程序,建立立法起草、论证、协调、表决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咨询制度。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二、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依法划分事权和职责,强化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市区级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及岗前法律培训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全市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完善市、县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管理机制,对接省政府“一库四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探索完善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提高司法公正
  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严格司法,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巩固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形成示范效应。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审判中的违法行为。强化和改进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监督。
  四、建设法治社会
  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律师进社区长效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律师在法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兼职队伍和群众队伍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努力打造“和谐黄石”。
  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着力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建立政府调控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功能互补。加强公共权力的保护和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建立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和有效利益调节机制,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关口前移,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增强城乡社会自治和服务功能。
  二、创新社区治理机制
  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持,加快建成黄石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准化、精细化、便利化,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网络,科学划分网格边界,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网格员队伍,推进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健全社区公共事务准入、保障、考核制度,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建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100个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配套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推进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五脱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组织培养扶持机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健全完善基层服务型组织体系,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妇委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行业约束。加强社会组织及在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评估。支持和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引导现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公益活动。
  四、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持续提升国防动员能力。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国家双拥模范城。全面落实优抚工作各项法规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支持优抚医院、光荣院提档升级,使全市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分期分批免费疗养,孤老优抚对象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扶持优抚医院健康发展,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水平,逐步实现服务全社会。积极探索保障安置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构建择优安排就业、自谋职业、教育培训促就业和推荐就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安置新模式。
  
  第四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打造和谐安宁的“平安黄石”。
  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着力建设社区防控网、街面监控网、单位自防网、环城堵截网、高危人员网、公共安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特业管控网、虚拟网络防控网等“九张网”。健全打防控一体化常态机制,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立完善反恐防暴应对处置机制。加强对邪教组织的侦查打击力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化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组建市级综合调解中心。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法治建设,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深入推进网上信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亲民信访”。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和舆情监控,确保全市网络和信息安全。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隐患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乡镇(社区)三级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综合监管。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加强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推广,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大型集会、经贸商务活动、大型文娱体育活动、重要节日庆典、高强度密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好对矿山、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常态化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到2020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三、提升应急救灾能力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制,逐步实现从被动应急到主动防备的转换。发挥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的作用,健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预防和救助应急预案,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预案演练。发展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推进整体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重大战略物资和重要商品的储备保障,建设黄石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推进城乡社区应急避难民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创建1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5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十二章强化措施保障
  建立规划实施新机制
  本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责任明确、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凝聚改革发展整体合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进一步升腾黄石发展气场。
  
  第二节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强化投资和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加大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全面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重点加大适应新消费增长和传统消费升级需要的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投资,着力扩大有利于推进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和弥补短板的投资。创新融资方式,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加快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步伐。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强化专业投融资公司功能,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引导金融机构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二、规划实施重大工程项目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实施一批事关黄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策划建立并滚动更新“十三五”重大项目库,确保“十三五”期间实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500项以上,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过1万亿元。重点围绕振兴“黄石制造”,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围绕提升“黄石服务”,规划实施一批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围绕强化转型支撑,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实施一批重大节能环保和生态修复项目;围绕改善民生,规划实施一批公共服务项目。
  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规划衔接,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统筹协调政策,开展监督评估,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规划衔接
  推进规划改革创新,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本规划相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市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县(市)、区规划要切实贯彻全市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域特色,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相衔接,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年度计划要逐年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约束性指标要设置年度目标。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本规划相衔接。
  二、落实实施责任
  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绩效考核。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对外开放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全市战略意图相一致。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运用公共资源和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完成。优化空间开发格局、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任务,主要依靠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并辅之一定的经济手段予以实施。改革创新任务,要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加强政策统筹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撬动社会投资。
  四、强化评估监督
  创新评估方式,组织开展总结评估,探索实行年度评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依法开展中期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根据评估情况和国内外形势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报告和沟通体制,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三五”时期是黄石乘势勇进、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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