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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工作通知(2)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06-15 [手机版]
摘要:出 版 10月18日上午0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仔细阅读

10月18日 上午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2770066。 (二)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三)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四)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3.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更好的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服务。2015年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2016年开始再报考同类别和同级别专业的考试将取消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只需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即可,具体详情以当年的报考文件为准。为适合上述工作转变,从2015年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好所有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确保信息完整、手续完备,以备责任倒查和存档备案。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4. 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2015年7月7 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房地产估价师 13元/人 每人每科60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执业药师 13元/人 每人每科44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造价工程师 13元/人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1元,其他每人每科47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出版 13元/人 每人每科48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中专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大学专科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学士学位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硕士学位或双学士、研究生班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执 业 药 师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中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大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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