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询。
(八)“高职(专科)”录取批次中,有“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也有非“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用“◆”号加以注明。
(九)“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类别填报。
(十)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十一)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下一篇:高考期间天气不错考生们轻松上场吧
本文标题:2016年贵州高考志愿填报通知【附网上填报志愿系统】(4)
本文地址:http://www.eks8.com/gaokao/7995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