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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11-23 [手机版]
摘要:一、 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 考试时间:11月5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1月5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
一、 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
考试时间:11月5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1月5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部分
二、答卷方式
闭卷,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
三、答题注意事项
1、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2、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3、考生只有在确认所有试题全部答完并要交卷时,才可点击“结束考试”按钮进行交卷。
四、考场纪律
1、开考前40分钟,86考网,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完成身份校验,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11:30之前不得交卷离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应设置成关机或静音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生入场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进行考试登录,并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仔细阅读《考试须知》,等待考试开始。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5、如考试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6、开考15分钟后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
7、科目一、二合并考试,科目三、四合并考试。考生在考试期间(09:00—12:00)不得随意离场。
8、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9、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五)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六)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国家旅游局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其他
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之用。
 
标签: 2016 年全国 导游 资格考试 考生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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